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一零二章 不可行的国策改变(中)

首页书架加入书签返回目录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

量,宰相筹画,于事稳便,方可奏行。岂得以一日万机,独断一人之虑也。且日断十事,五条不中,中者信善,其如不中者何?以日继月,乃至累年,乖谬既多,不亡何待!”

    唐太宗与诸侍臣的一段对白鲜明地体现了其为君之道。“上问房玄龄、肖曰:‘隋文帝何如主也?’对曰:‘文帝勤于为治,每临朝,或至日昃,五品以上,引坐论事,卫士传餐而食;虽性非仁厚,亦励精之主也。’上曰:‘公得其一,未知其二。文帝不明而喜察;不明则照有不通,喜察则多疑于物,事皆自决,不任群臣。天下至广,一日万机,虽复劳神苦形,岂能一一中理!群臣既知主意,唯取决受成,虽有衍违,莫敢谏争,此所以二世而亡也。朕则不然。择天下贤才,置之百官,使思天下之事,关由宰相,审熟便安,然后奏闻。有功则赏,有罪则刑,谁敢不竭心力以修职业,何忧天下之不治乎!’因敕百司:‘自今诏敕行下有未便者,皆应执奏,毋得阿从,不尽己意。’”

    正因为唐太宗能适度使用皇权,充分发挥大臣的辅政作用,故能成就辉煌千古的“贞观之治”。

    君主****制度是封建****主义政治形态最本质的反映。法国杰出的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说过:“在****的国家里,政体的性质要求绝对服从;君主的意志一旦发出,便应确实发生效力,正像球戏中一个球向另一个球发出时就应该发生它的效力一样。”

    皇权(或称君权、王权)仅就词意而言,无非谓皇帝(或君主、国王)个人执掌的权力而已。但将其置于政治学范畴和中国封建社会具体历史进程中进行考察,则包涵了多方面的意义。中国封建****主义中央集权政治制度萌芽于战国,确立和巩固于秦汉。

    这一体制由三项基本制度构成:即皇帝制度;等级官僚制度;地方郡县制度。其中皇帝制度居于核心和主导地位,影响并制约着其他两项制度的发展变革。

    研究中国政治史的人几乎一致认为,自秦、汉确立皇帝制度后,皇权遂不断加强,至明、清而跻于顶峰。这就给我们提出了一个必须解答的概念问题皇权强大的政治内涵是什么?即怎样从政治学角度去理解皇权的强大。以往一些研究著作在论及这一问题时,多以历朝政治制度的变革作为皇权强化的标志,认为君主通过改制达到了分权于下而集权于上的目的。

    这种说法固然不无道理,但却很难作为一种政治学的概念标准来判断皇权的强大与否。历代****君主虽殚精竭虑企图集全部大权于一身,但做到一人真正“独治”全国是根本不可能的。因此各个朝代的政治改革,或是将中枢权力从一个机构转移到另一个机构;或是将其分割,交由若干机构、若干人共同执掌;最高明的“创制”如明清统治者,是在皇帝和政府之间建立一种新型的权力中介机构,以确保皇权对中枢权力的控制。

    那么,怎样衡量皇权在政治上是否强大呢?笔者认为,这一问题的结论必须依据两个条件,二者缺一不可:其一,皇权的稳定。其二,皇权的效能。所谓皇权的稳定,是指皇权在各种政治力量中占据绝对主导的地位,皇权能够有效地防止和镇压任何企图反抗、颠覆、或者威胁皇权的异己势力。

    而皇权的效能,是指皇帝能够不受阻隔地贯彻自己的意旨,并且作为最高权力载体,有能力指导和推动整个国家机器进行卓有成效的工作,发挥本身的政治功能。“令海内之势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莫不制从。”皇权不稳定,自然谈不上强大,而皇权无效能,就不会有真正的稳定,个中道理是不言而喻的。有些论者往往把皇帝大权独揽、恣意妄为视作皇权强大的标志,实际上皇帝过分集中权力、独断专行就会使皇权失去效能,并破坏本身的稳定性。

    ……

    而君主****最终被历史的车轮所淘汰,但是君主****不一定是被三权分立所取代,或者是说,很多时候,君主****体制与三权分立之间,有着一个君主立宪的制度存在。

    而君主立宪与三权分立在后世历史当中,很多时候是并存的:

    君主立宪制,亦即“有限君主制”,是相对于君主****的一种国家体制。君主立宪是在保留君主制的前提下,通过立宪,树立人民主权、限制君主权力、实现事务上的共和主义理想但不采共和政体。可分为二元制君主立宪制、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英国的”光荣革命“为君主立宪制国家开启了先例。一般君主是终身制的,君主的地位从定义上就已经高于国家的其他公民(这是君主与一些其他元首如独裁者的一个区别),往往君主属于一个特别的阶层(贵族),此外世袭制也往往是君主的一个特点。

    君主虽然是国家元首,但君主的产生方式与权力范围,会依各个国家的制度而不同;纵使是同一个国家,往往在不同时期,君主的产生方式与权力范围也各不相同。君主立宪制与一个国家的国情和文化传统有着密切关系,它具有一定的进步性,同时也有一定的妥协性,落后性,局限性。英国在革命后通过《权利法案》首先确定。

    世界上最早的君主立宪制国家是英国,但是英国的君主立宪制已经名存实亡。

    1688年,英国爆发光荣革命,在确立议会主权的同时保留了君主。国王开始逐渐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到20世纪初,欧洲所有剩余的君主(假如不将教皇列入计算)都是立宪的君主。立宪的君主虽然依然是国家的最高领导人,但他们的权力和义务或多或少受到宪法明确地规定。

    这样君主的权力多少受到限制,有一些君主的权力被限制到仅仅作为国家的代表,而没有实际的权力,称为“虚位元首”英国、日本、泰国等都是此类例子,但君主依然很受人民爱戴和尊重。今天也依然有一些立宪的、拥有很大权力(比如组织或解散政府、指挥军队)的君主,例如位于中欧的列支敦士登;君主的权力被限制到仅仅作为国家的代表者,往往前身是走向“军国主义”之“帝国主义”却先胜后败之君主,例如:1945年日本昭和天皇。

    议会制的君主立宪制,则仍为现代不少资本主义国家所采用,如英国、荷兰、比利时、丹麦、挪威、西班牙、卢森堡、瑞典、泰国、日本、柬埔寨等。
上一页目录下一章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