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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月集团在时尚界只手遮天,除了《》,国内其他几家一线时尚杂志也在它旗下。
明笙默然片刻,忽而道:“帮我这么大个忙,想要我怎么谢你?”
江淮易就喜欢她这么直接的,挑挑眉说:“这就要看你的诚意咯。”
“请你吃饭吧。
周六怎么样?”
这个项目没什么新意,不功不过,江淮易随口应了声“行吧”
。
明笙挂了电话,正好走到摄影棚。
谢芷默探究地看着她:“要请谁吃饭呢?”
明笙很诚实:“一个金主。”
谢芷默讶异道:“这回又是谁?”
明笙看了她一眼,淡淡说:“开玩笑的。”
“那就好……”
谢芷默心有余悸地呼出一口气,忽然又问,“对了,你和林隽怎么样了?”
到底是多年闺蜜,一问就问在节骨眼上。
明笙把昨晚那似是而非的暧昧一交代,谢芷默若有所思地问:“那你最后把鱼给他拎了吗?”
“没有。”
这就很尴尬了。
“你不喜欢他呀?”
“……”
明笙一时也没搞懂这两件事里的因果联系,模棱两可道:“说不好。”
感情上的事,若是真喜欢,哪有什么说不好。
谢芷默叹一口气,惋惜道:“我还以为林隽会不一样。”
明笙好似不在意地哼笑:“男人不都一样。”
谢芷默不吃她这套,她虚长她几岁,用过来人的口吻教育她:“你也不小了,难道就没有想过,要找一个真心喜欢的人么?”
——没有想过吗?
明笙自己也不知道。
遥想十七岁那年,她在酒吧做临时工,穿着布料清凉又劣质的工作裙,走在酒吧后门狭长又黑暗的巷子里,深秋的夜风吹得胳膊的鸡皮疙瘩全都立起来——
那时候她想的是,要怎么才能挣到钱。
“真心”
和“喜欢”
这两个词都太干净了,甚至无法参与她如此世俗的梦想。
她甚至有点不清楚,什么才叫真心。
忙完杂志社的拍摄工作,她重新回到位置偏僻的家里。
好像瞬间从一个精致缥缈的玻璃王国,回到阴沉落灰的真实生活中。
陆雅琴已然走了,这个家里没有留下她的一丝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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