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灿文化属于林氏集团,却只是林氏集团里并不起眼的一个分公司,这个公司为林氏大小姐林半月创立,可就算是林半月,也没有什么“林半月个人公关小组”这种东西,更不要说总公司派专人来负责。
办公室里许多人都在对视,他们都在猜测到底发生了什么,竟会让公司高层决定成立“孟摇光个人公关小组”,这个孟摇光甚至还不是他们星灿的人?
傅玟的经纪人更是脸色大变,也顾不上去拿咖啡了,几步冲回来向那人问道:“什么意思?哪个老板吩咐的?你听错了吧?傅玟才是我们公司的啊!”
那人却只耸了耸肩:“我们人在星灿,老板当然是星灿的老板,不过既然能从林氏总部派人过来,那肯定有总部那边的人发话,所以你这些问题问我也没用。”
他重新坐了下来,经纪人白着一张脸,很快便拿出手机一边拨电话一边大步走出了办公室。
室内其他原本还忙着给傅玟做公关的工作人员也不得不停下工作,问那个接电话的人:“那我们现在怎么办?”
“等人啊。”那人道,“总部派来的人现在已经在赶过来了。”
“这么急?”惊讶的声音顿时四起。
“这孟摇光是什么人?总部那边这么重视她?”
“莫不是哪个高层的金丝雀吧?”
“林大小姐都没这种待遇,哪个高层敢把自己的金丝雀捧得比大小姐还矜贵?”
“谁知道呢?总有些不怕死的吧……”
·
与公关组的工作人员一样,傅玟的经纪人也是这般想法。
他一个电话打给了星灿的总裁,那边耽搁了好一会儿才接起来。
星灿的总裁名叫陈绍,是林夫人的表侄,长得也算是一表人才,几年前从国外金融学院毕业回来,立刻就通过表姨的关系接手了星灿,这几年星灿能发展得这么好,他算得上是第一功臣。
这个陈绍能力不错,长相也不错,治下又宽容,按理说在公司内部应该有很好的评价才对,但可惜他有个大毛病,那就是好色。
星灿发展至今,但凡长得漂亮的女明星,几乎大半都爬过他的床,不过好在他并不喜欢强迫别人,一般都是以利诱之,若猎物死活不肯,他也不会强逼,事后更不会故意刁难,至于得手的猎物,他也基本都阔绰相对,好聚好散,因此还算是个有底线的色鬼。
好巧不巧,傅玟正是曾拒绝过他的女人。
换句话说,陈绍曾多多少少对傅玟有过点心思。
正是抱着这样的侥幸心理,傅玟的经纪人才敢把电话直接打到陈绍手机上。
嘟嘟声响了好一会儿,那边才终于有了人声,一声懒洋洋的喂,让傅玟经纪人顿时松了一口气——至少还愿意接电话!
他赶紧扬起笑脸:“陈总,我是小何……”
那边哦了一声,顿了顿:“哪个小何?”
何经纪噎了一下,赶紧重新堆起笑脸:“就是负责傅玟的小何,上个季度总结会上我发过言的。”
又是一声哦,陈绍笑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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