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何时靠近了他们的阎城,他抱着脑袋看着这菜园子,懒洋洋的说,“这些菜全卖了,能值五十块钱吗?”
孟摇光反应很大地跟他拉开距离,回头时眉头皱得死紧,语气冷淡却仿佛咬牙切齿:“滚远一点。”
从没听过她这么说话的陆凛尧有些惊讶地看她一眼,孟摇光却顾不上这些了,她实在是极其厌恶阎城的存在,根本无法控制自己的态度。
“林方西让你当我的保镖,普通保镖能随便插嘴老板的谈话吗?”她冷冷看着阎城,“既然死活要跟着我,那就做好你的隐形人和哑巴,最好半点声音都不要发出来。”
阎城也没想到她对他的排斥居然大到这个程度,眨了眨眼睛,吊儿郎当的笑容猝然冷了一瞬,却又很快重新扬起来,他往后倒退一步,手放在胸前,躬身行了个四不像的礼,怪腔怪调地说,“小的遵命,孟大小姐。”
孟摇光尚还不能平复暴躁的心情,收回视线时触及陆凛尧平静的目光微微一顿,垂下了眼,大步朝木屋走了过去。
陆凛尧没有急着走,转头看了一眼退出好几步的阎城,那男人对上他的视线立马笑起来,是一个标准而刻意的奉承笑容,却莫名一点都不谄媚,反而有种叫人警惕的野性。
可陆凛尧没有警惕,他就像扫过一条狗一样轻描淡写地瞥过他,跟着孟摇光进去了。
看着他的背影,阎城动了动脖子,脸上的表情一点一点变得凶狠起来:“不愧是陆家的主人,气场就是不一般。”
不知是夸赞还是嘲讽,他轻哼了一声,转身在菜园子里蹲下来了。
反正那位大小姐那么不待见他,只怕他跟上去也只会被骂,还不如眼不见为净。
妈的,真的跟条狗似的。
阎城捡起一颗石头在菜地里狠狠一砸,在心里把给自己派任务的大老板骂了个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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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鱼的父母都是很朴实的农民农妇,陆凛尧这一年间来的次数虽然不多,但显然也已经和他们熟识了。
只是即便如此,两人还是很拘谨,呆在他们自己家里倒像是做客似的,被晒黑的脸上始终挂着有些局促的笑。
不过和这样朴实腼腆的态度相反,他们做的一桌菜倒是十分华丽,普通的红烧肉被做得香气扑鼻,放进嘴里仿佛能融化味蕾,让人恨不得把舌头一起吞了,还有别的菜也都各有味道,让孟摇光吃得非常满足。
她在饭桌上很少说话,只是听陆凛尧和那一家人聊天。
这其实是很神奇的一幕,除了在电影里,孟摇光从没见过陆凛尧和穷人相处的模样。
然而当这一幕真的出现在面前时,却一点都不叫人觉得违和。
陆凛尧似乎就是这样一个,当你看着他在穷奢极欲的名利场里举杯,在繁华耀眼的红毯上对无数镜头微笑时,你会觉得他就是个天生的贵族,生来就合该被世人仰望着前行。
可当你看着他在这样简陋的木屋里,在掉漆的斑驳旧桌上和老实淳朴的农家说话时,又觉得他似乎本来就是穷人家长大的孩子,所以才有天生的亲和力与共情力,待谁都如水一般温和而润物细无声。
明明是很矛盾的特性,可放在他身上,似乎总是迷人的。
“嗯?”被人这么一眨不眨地看着,就算是个木头都该有感觉了,当做不知的陆凛尧等了半天也没等到某人把目光从自己身上移开,这才有些无奈又有些高深莫测地回视过去,眼底还带着些浅淡的笑意。
对上视线的刹那,原本端着碗扒着饭呆呆看着他的孟摇光,瞬间就如同受惊的猫一样飞快移开了视线。
陆凛尧也不多言,只笑了一声。
这笑如轻烟般散去,却叫孟摇光险些红了耳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