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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年月日点整,香港的某座大教堂,李三道手里拎着两瓶从某酒店说过来的红酒,晃晃悠悠走进去。
他来的比较早,将臣和女娲的婚礼还没开始。
“百年好合,白头到老,太俗气,你们两个一个是僵尸始祖,一个是上古大神,我觉得用不上这句话。
一直说请你喝酒,这次这个可不错呦!”
走进教堂,见只有将臣和女娲两人,李三道也不觉得奇怪。
顺手将手里的红酒扔给将臣一瓶,李三道对他示意一下,就开始自顾自喝起来。
“哈哈哈...!谢谢!你是第一个来参加我婚礼的人。”
接过李三道扔过来的红酒,将臣笑的很开怀。
然后也学着他的样子,将红酒打开,一饮而尽。
“怎么,你今天是来找我战斗的吗?”
将空瓶子放到一边,将臣记得李三道曾经说的话,不由问道。
“嗯,不过战斗也要等你婚礼结束。
放心,你和女娲的恋爱长跑经历的岁月我想你们自己都记不清。
我不是死板的人,你们婚礼结束之前,无论谁来捣乱,我都会帮你们挡着。
所以你尽管放心,好好举行婚礼就好。”
靠在椅子上,李三道示意将臣可以继续忙自己的事情,不用在意自己。
“谢谢!”
对着李三道笑一下,将臣和女娲开始准备两人的婚礼。
另一边,马小玲恢复以后,终于和况天佑走到一起。
两人找到黑雨时,她正在和孔雀大师说话。
计算好女娲灭世时间,黑雨决定立刻出发。
“我不去,你们还会不会当我是朋友?”
就在大家准备出发时,坐在地上打坐的孔雀大师突然说出一句让马小玲和况天佑很意外的话。
“怕死啊?和尚。”
因为英国发生的事,马小玲很喜欢调侃孔雀大师。
因为在马小玲心里,孔雀大师是最有意思的和尚。
他有时候很古板,因为师傅的吩咐,他可以看着僵尸不收,而且一等就是三年。
他有时候又很放的开,因为他想到锻炼的方式,让很多普通男人都羡慕不已。
这货去水世界,穿着泳裤,被一群比基尼美女围着,上下其手,就是为了锻炼佛心。
所以马小玲见到他,总是忍不住想要打趣几句。
不过这次不需要孔雀自己反驳,黑雨就已经替他说了。
“孔雀大师不是怕死。
他是发下慈悲宏愿,要耗尽毕生元气念诵天龙禅唱。”
“天龙禅唱一经念诵,就要涅槃离世,化成佛心,替众生消灾解孽。
希望可以感动上天,让世人渡过这场浩劫。”
见马小玲和况天佑不明所以,孔雀开口替他们解惑道。
马小玲两人闻言,无不动容。
她们杀将臣还有活下来的希望,可孔雀一个四代僵尸,绝对扛不住天龙禅唱的反噬。
也就是说,无论会不会灭世,孔雀都死定了。
“孔雀,你好有男人味。”认识这么久,马小玲还是第一次这么轻声细语和他说话,而且还是赞美。
不容易,不容易。
“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希望来世,有缘再见。”
对着马小玲行个佛礼,孔雀已经双手合在一起,开始念诵天龙禅唱。
见孔雀动作,马小玲又看向黑雨。
记得两人第一次见面时,黑雨还拿着塔罗牌装神棍忽悠自己。
“你那么会算命,这次帮我算算,咱们赢的几率有多少?”
调侃完孔雀,马小玲又开始调侃黑雨。
“零。”
很悲观的回答,马小玲明显不满意。
所以她又看向况天佑,笑道:“那你觉得呢?”
现在两人已经是真正的情侣,况天佑也没说话,只是宠溺的对她笑一下。
好吧!无形中给黑雨喂了一嘴狗粮。
“走吧!”
不需要况天佑回答,马小玲已经率先离开。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看着几人的背影,永远的小学生况复生心里突然升起这个念头。
其实何止是他,在这里避难的所有人几乎都是同样想法。
教堂里,所有的蜡烛全部点燃,几只白鸽肆意飞舞着。
蓝大力几人也在李三道之后,相继走进教堂。
看到李三道也在,蓝大力很聪明的没有打扰他,而是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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