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红衣大主教
淑云又给它们分别取了名字,雄马叫追云,雌马叫踏雪,而小毛驴就叫火焰。
追云和踏雪很好,在淑云身边时显得非常温顺,没有了初见它们时的桀骜。不过这只是对于淑云,至于其他人它们依旧是不屑一顾。
而小毛驴火焰就有点问题啦,这个小家伙见到谁都是涎着脸,溜须拍马,一张驴脸上满是谄媚与讨好。所为的就是骗点吃喝,手段可谓是花样百出,无所不用其极。而这个家伙还什么都吃,你说你就一驴,吃点草就好了,可它不,它是鸡鸭鱼肉、水果蔬菜什么都吃。东西到嘴后马上变脸,撅起小尾巴,扬起小蹄子,一扭头,倔地倔地的跑走。还留给被害者一个不屑的眼神。其行为堪称驴中之极品,兽中之败类。
而其中受害最深的就要属汤姆了,也不知道为什么,火焰最喜欢调戏他,而汤姆也笨笨的每次都上当。然后再一脸懊恼的哇哇大叫,接着就会对着上帝他老人家发誓——再也不理那只贱驴了,可是很快的,他的咆哮声就会再次响起。唉,又被骗了,汤姆童鞋拜托你长点脸吧。上帝他老人家也是很忙的好不,你就不要每隔十几分钟就向他发次誓,也给别人留点机会吧。
就在这样的说说闹闹中,淑云和汤姆游遍了阿拉伯国家,购买了许多以当地特色金银饰品和大马士革刀为主的许多特产。
在阿拉伯地区的众多国家中,有一种特产叫椰枣,它是枣椰树的果实。这种果子是制糖、酿酒的原料,子也是宝贝,可以吃可以渣油。在伊拉克椰枣被称为“绿色金子”,而阿拉伯众多国家的人都认为椰枣树给了阿拉伯人最大的恩惠。淑云的空间中也有一棵,原来种的时候品质一般,经过空间的优化已经算是很好了。可是和一些极品相比还是差了许多。所以淑云趁着现在有机会,又千方百计寻到两棵极品野生的以到空间里。
而汤姆对于淑云把刚到手的东西转眼间就搞不见了的技能已经是见怪不怪了。人家也是有记性地银,谁愿意老是被吼啊。全当没看见,看见了也无视。
穿过阿拉伯地区,淑云又缠着汤姆绕道去了土库曼斯坦。这里有一种淑云垂涎已久的东西,确切的说是一种动物——阿克哈-塔克马,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汗血宝马。这是一种非常漂亮、极度优雅的马种。这**搁在前世,就是稍微小一点的富豪都养不起,现在得着机会了,怎么也要想办法弄两匹。再说汤姆也应该配个像样的坐骑了。
在土库曼斯坦绕了许久,淑云才弄到了一对纯白色的极品,分别取名为雷鸣和闪电。而淑云也为汤姆置办了一匹深棕色的,并且取了个名字叫老外。汤姆很喜欢老外,常说看着老外就会想到可爱的云云宝贝。这让淑云郁闷不已,不禁腹诽到“拜托,难到我长得像马吗?”
不知不觉间淑云和汤姆从教廷出来已经整整五年了,五年的时光看似漫长,可对于淑云和汤姆来说却仿佛是一晃而过。这五年他们过得简单,充实而快乐。
当初和教皇约定的时间已经到了,于是淑云和汤姆决定,即刻就赶去此行的最后一站——斯里兰卡,然后乘船回教廷。
斯里兰卡是印度洋上的一颗明珠,也是世界闻名的宝石王国,那里盛产钻石、祖母绿、红宝石、蓝宝石和猫眼等。而其中猫眼石更是作为斯里兰卡的国石而存在。
淑云之所以想绕路来这里,是因为她卖掉丝绸和瓷器得到的黄金还有很多。只要留下一少部分作为生活费和回国后置办产业的资金就可以了。剩下的就想要换成宝石。作为女人,和传说中的巨龙一样,都喜欢亮晶晶闪闪发光的东西。尽管淑云两世加起来,已经算是个地地道道的老女人了。可是不管是谁,即使是无敌的时间也抹杀不了一个女人对于珠宝的狂热。千万不要忽视女人的贪婪,有时她们会让你知道她们在面对珠宝时比恶狼更可怕。即使淑云这个重生人士也不不能免俗。即使淑云并不喜欢佩戴,可依旧想要收集。没事时拿出来,一件件的慢慢欣赏,是淑云最喜欢做的事之一。
淑云和汤姆在斯里兰卡首都科伦坡,通过当地教会的帮助,用空间里无用的东西加上部分黄金,兑换和购买了整整两大箱的各种高品质宝石还有无数未经打磨和切割的原石。最后在汤姆的催促下才依依不舍的离开。
可以说淑云这几年的收获还是不错的。金银珠宝,各种植物,种类繁多的各地特产,美酒、美食、化妆品和它们的制作方法,千里马,百里驴还有一些各地的珍贵典籍。
康熙十二年(公元1673年),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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