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城自古以来,都是以苏绣和养蚕闻名天下。姑苏城随处可见穿着光鲜的善男信女游走在大街小巷当中,就连最普通的百姓,他们的穿着,也比北汉的官府中人,身上刺绣的手工活要精细许多。
怪不得许多达官显贵,宁愿出高价钱,不惜千里雇用镖局来护送苏绣,只为穿着光鲜。苏、州,不仅房屋园林建筑精细,而且人人都心灵手巧,就这苏绣而言,几百年来,无人超越。
霍隽却从来没有那么讲究过,他只为了穿得凉快些,才来到一家绸缎庄的。可是,到了姑苏,不想穿着讲究都行,家家的绸缎都是那么精着细腻,在别人眼里看着实在是繁索异常,在苏、州人眼里却似信手捏来,毫不费力。真是人杰地灵、钟灵毓秀。
霍隽从绸缎庄出来,身上早已换上了青色暗纹的绸缎衣裤,头戴壮士巾,腰扎五福丝鸾板带,带子里藏着七灵宝剑。他的整个人去掉了以往的厚重,顿时感觉清爽多了。整个人也顿时觉得轻飘飘的,不知是被这小巧精细的城市所渲染,还是被这春色盎然的天气所陶醉?
霍隽这两天紧赶慢赶,换了两匹好马。他料想,那书生带着萧绰,不会比他骑着马还快。萧绰在百花楼和书生故意大声说话,就是为了给自己传达信息。那个丫头机灵聪慧,而且书生好似对她并无恶意,使霍隽稍稍放下心来。
既然萧绰说到燕子坞,那个书生又答应了,霍隽也乐得一举两得。燕子坞,那里有王新,还会遇到萧绰,到时候把两人都带回来,自己的此程,就算圆满结束了。
霍隽想到此时,加快了脚步。恨不得立时就能到达燕子坞。至于燕子坞等待他的是多么的凶险异常与困难重重,他确从来没有想过,没办法,他天生乐观,就是刀架在脖子上,也是这种性格,实在改变不了。
怎耐,霍隽心里再急,想走得快些,也是不能。这里是姑苏的绸缎一条街,整个姑苏城有名的绸缎庄都汇聚在此。且不说,本地人到这儿来购买衣料,就是外地人,到了姑苏也必来此地,买上几匹上好的布料带回去。到了姑苏不买绸缎岂不是白来?买绸缎必到这绸缎一条街的。
此时正是中午时分,艳阳高照,街上熙熙嚷嚷,好一派热闹繁华的景象。霍隽就算轻功了得,又怎么能在这人群熙嚷的大街上施展轻功?只好得过且过,干脆也跟着人群,左顾右盼,四处闲逛着,慢慢往出走。
突然一声清脆的声音传来,那声音比百灵鸟还脆,比清泉水还清。那声音道:“咱们再去前面那家瞧瞧!”
霍隽简直热血沸腾,激动得不能自已,他身材比较矮,在人群之中,被前方高大些的身材档住视眼。不过,他眼睛非常凌厉,穿过人群中的空档,一眼就看出,前方行走的正是萧绰。
霍隽只看到了她的背影,只见她长发及腰,头上仍然用她的一串玉珠随便絻起,既有江南女子清秀的特色,又不失北国女孩的英姿飒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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