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位穿着邋遢的中年大叔于某处商店购买了些许零食与保鲜膜的两天后,全部的报纸都在报道着某个重大的新闻。
“本应定罪的刘某竟非真正的杀人犯!真凶另有其人?”
“7.11强奸杀人案真凶落网!他竟然是……”
“震惊!同窗之母竟痛下杀手!”
“机关算尽,只因校园纠纷!”
…………
各大报纸上争先恐后地报道着案情的真相,各类编辑肆意挥墨撰写,文笔夸张,妄自揣摩当事人的心理历程,如同指点江山的豪杰,各大电视频道相继报道此案,夸夸其谈,仿佛是最为犀利的点评家。
而一双平静毫无波澜的眼睛,正在静静地阅读着这一切的始末,嘴角的微笑带有几分嘲弄,仿佛是嘲笑着这人间百态。
“文学性上的确升了不少,可惜,这却导致真相不再这么纪实了。”文一凡合上订购的报纸,由于刚刚清理完留下的“部件”,他的心情不错,为自己倒了一杯冷藏的米乳,“这种错误着实不该犯啊,记录故事就是要做到绝对的真实。”
走到了书桌旁,打开一本厚厚的笔记本,笔尖开始游走于纸张之上,留下一个个正楷字体。
…………
那是二十年前的某一天。
罗艳红依稀记得,当时是一个雨天,屋外下着大雨,屋内生着火炉。
可屋内的人却想走出去。
不得不说人类的情感是一个十分奇妙的东西,它能够使两个人许下山盟海誓,也可以在下一秒另二人反目成仇。
罗艳红和李子昂就是如此。
就在他抛弃了她之前,他们坠入爱河无法自拔,罗艳红曾经度过几本书,识过几个大字,十分向往着那些支教的教书人,她喜欢有文化的人。
李子昂亦是如此。
她喜欢李子昂的名字,一声声的“子昂”怎么都叫不腻,她能叫一辈子。
他喜欢罗艳红的目光,那目光好像把他当作了她世界中唯一的偶像。
两人这样相爱,结婚,很快便有了孩子。
但是罗艳红怎么也没想到,这个孩子葬送了一切,使得她对李子昂失望无比。
孩子是个女孩。
可惜的是,李子昂是一个思想十分传统的男人,他认为家里面四个兄弟姐妹,两个二哥都已经有了儿子,而自己只有个女儿,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
而罗艳红也借此事看透了李子昂,这个男人不过是一个思想老旧之人,识过的汉字无法拯救他的愚昧,读过的书无法扭转他的思想。
常说知人知面不知心,可怜罗艳红却仅凭着一个文艺的名字,便主观的将之想象成自己向往的样子。
他们离婚了,孩子归罗艳红。
那晚,罗艳红没有做任何的挽留,李子昂本想着与她发生最后一次关系,但是被罗艳红冷静地拒绝了。
李子昂在她的左脸留下了一个红掌印,骂了一句:“贱人。”
她为自己的女儿起名罗文英,随自己姓,她很喜欢自己起的这个名字,给她一种巾帼女英雄的感觉。
但是村子里离了婚的女人想要再结婚却是难了许多,更何况是拖家带口的罗艳红,更何况孩子还是个女儿。
于是罗艳红便决定了,进城。
母女俩来到了城市,并在这里定居了下来,虽说挣得钱很少,但是女儿却很争气,不仅名列前茅,品质也十分优秀,多次获得过学校的奖学金。
闲的没事时,她便教育女儿,要争气,要证明自己不比男生差!
显然,罗文英做到了。
顺利以免费生的身份考入重点大学,母女俩喜极而泣。
在女儿上大学后的这些日子里,她经常喜欢去旁边的书店看书,她本身就很聪明,在学会了认字之后很快便从书上学到了不少东西,在她身旁是许许多多安静看书的人,这家书店不为盈利,只为传递知识。
一切看似这个苦命的女人熬出了头,却不想一个更大的深渊正在形成。
罗文英对心理学十分感兴趣,因此在大学报考的就是心理专业,也为此交到了不少朋友,高雯清就是其中之一。
女孩子长大后都喜欢写日记,罗文英也不例外。
不知从哪一天开始,罗艳红发现自己的女儿罗文英的心情十分低落,有的时候还能在枕头处发现被泪水打湿的痕迹。
这可让读过一些心理学书籍的罗艳红吓坏了,她甚至以为女儿患上了抑郁症,按照书里说的,抑郁症最怕的就是公开自己的病情,因此罗艳红并没有过多去问,而是默默地观察着一切。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罗艳红发现了罗文英的日记本。她迫不及待地打开阅读,入眼即是漂亮的字体,在感到一丝欣慰后,内容却使她愤怒。
那里面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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