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王玄策的雄起(4)
第一条就算了,反正现在戒日王朝的财富也不是自己的,答应他们就答应他们,问题是后面两条,真是越来越过分。
越王殿下有一句名言,深得王玄策的赞同,那就是——大唐虽大,却无一寸多余之土。
这话提气了,虽然没有被写入法律之中,但自从李贞说出这话后不久,便迅速传遍了大唐朝野民间,被所有人视为警世名言,更逼得那些不思进取之辈不敢再言割土之语。
如果戒日王朝真的被自己灭掉了,那这片土地必然会是大唐的地盘。现在他提前许诺给了阿姆修瓦尔曼王,那无疑是提前卖国,到时候就算他最终真的灭掉了戒日王朝,恐怕也要被朝中那些士大夫们口诛笔伐,虽然不至于杀头,但前途肯定也会晦暗无比。
何况,自己只是一个小小的使者,虽然有相机行事的权利,但割让国土的事情,又哪里是自己有资格参与条约?
至于第三条——既然第二条都无法实现,那第三条也就别说了。
当然,虽然心里不同意,但王玄策也知道,现在自己是在求着人家,如果现在就贸然拒绝,很可能会被阿姆修瓦尔曼王视为没有诚意,然后将自己驱逐出泥婆罗去。
到时候自己就只能求助于藏西都护府了,但如此一来,自己也就相当于变相的回到了大唐——而这正是自己最不愿意的。
至少在自己报了仇之前,是不能回到大唐的。
不过王玄策毕竟是王玄策,很快就想到了解决办法——你想要土地,又不想得罪戒日王?
也好办。
不过这样一来,我就不能算是借兵了,而是变成了唐与泥婆罗合兵攻打戒日帝国,你们的身份将会变成为参与者,只有这样,你们才能有资格瓜分到一块蛋糕。
这点王玄策倒是没有撒谎,他本就是天子特使,有相机行事的权利——这权利虽然不大,但却可以让他和任何国家结盟,当然,前提是要征得使团内部一半以上的人的同意。
但现在他的使团在戒日帝国全军覆没,他作为唯一的幸存者,自然可以代表使团的一切人。
也就是说,现在如果王玄策和阿姆修瓦尔曼王结盟,是拥有法律效力的,就算拿回大唐,朝中的那些人也不会说些什么。
但是对于王玄策的方法,阿姆修瓦尔曼王却又不满意了——老子之所以留一点汤水给你喝,不就是为了让你在前面当挡箭牌,从而避免让戒日王发现我们的存在吗?要是为了一点地盘就暴露了自己,我们何必拿你当挡箭牌?直接尽起大军,找戒日王的麻烦不就好了?还用你干甚?
王玄策连忙解释……
总之,经过两日的互相交锋之后,两人终于达成了共识——王玄策代表大唐,阿姆修瓦尔曼王代表泥婆罗,双方在两日后缔结了《唐泥友好互助和平共赢二十三条》:
第一,大唐和泥婆罗缔结为盟友,自此成为兄弟之邦,双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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