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曼巴部落就是本因的部落——通过这个名字,大概也能知道这个部落究竟有多效勇,要知道黑曼巴可是毒蛇的名字,而是是一种相当不好惹的毒蛇,一些部落甚至将其当成了图腾,本因的部落敢起这个名字,可见他们有多么的悍勇。
但是悍勇归悍勇,这并不能让黑曼巴部落在草原上壮大起来,事实上黑曼巴算起来只能算是非洲中部大草原上的一个小部落,人口不到一千人,连中型部落都算不上——之所以会这样,究其原因还是草原上的生存条件太恶劣了,毕竟非洲草原比突厥草原的生存环境更加的恶劣,想要在那里生存,只有强悍的武力是不行的,还得需要资源,没有足够的资源,再勇敢的部落也只有等死的份。
虽然黑曼巴部落的勇士们都很勇敢,毕竟这可是一个专门捕捉黑曼巴等剧毒毒蛇为生的部落,黑曼巴不但毒性剧烈,两滴毒液就可以毒死一个成年人,而且速度也很快,时速最快可以达到二十公里每小时,是世界上跑的最快的蛇,敢和这样的蛇做争斗,没有一点本事,就只有葬身蛇口一个下场——这也是大多数黑曼巴部落勇士们的下场,捕捉黑曼巴太危险了,不但是眼力反和反应力的结合,更需要一点点的运气,以黑曼巴的攻击速度,只要稍有不慎,就只有死于非命这一条路。
本因当初就是因为每次都能捕捉到黑曼巴而在附近小有名气,更是靠着和蛇类搏斗而悟出了擒蛇术,号称但凡被他盯上,就绝对没有人能从他手下逃脱,也正是凭着这一手,他才能从埃及行省混得出人头地,更是得到了一个埃及第一勇士的称号,更是被埃及总督看上,成为了他的亲卫将军。
再后来,他同样是靠着这一手,在李贞麾下如林的勇士中立足,后来更是在西域战场上打拼,闯下了听风雇佣兵团这么大的基业。而在建立听风雇佣军最开始的时候,他同样是靠着这擒蛇术,折服了一个又一个英雄,将他们收归手下效力,从而为听风的快速崛起创立了先决条件——而老哈维就是其中的代表,正是在比试中被本因连续放翻五次,当时尚且还年轻的哈维便彻底的服了这个黑汉,并且自此忠心耿耿,永不背叛。
可以说本因练就的这一手擒蛇术,是比他那一身怪力还更重要的本领,也比怪力更加的具有威慑力,毕竟天生神力这种能力虽然不常见,但也不是没有,何况本因的神力并不如何出众,至少和房遗爱那可以倒拽蛮牛的力气相比,本因却还要差很多。
可是那足可以擒拿黑曼巴的反应速度以及手速,却是别人不曾具备的,可以这样说,如果单单只是比力气,三个本因也未必打得过一个房遗爱,但如果生死搏斗,那死的一定是房遗爱——在本因那神一般的反应力面前,房遗爱所谓的蛮力根本不可能伤到本因分毫,可相反,只要房遗爱敢露出一点破绽,以本因的反应速度以及单身多年练就的手速,房遗爱根本就躲不过他的致死攻击。
而黑曼巴部落的那些勇士虽然不及本因,但能抓那么长时间的蛇却不死,本领自然也是有的,足以让他们那个小小的部落在非洲大草原上苦苦挣扎。
但是在李贞看来,黑曼巴的这些人都是一群白痴,简直就是在浪费资源——他们如果能有本因那么灵活的脑子,也不至于一直都是小部落了。
既然能捕捉黑曼巴,那么体质和手速一般都不会太差,这样的人简直就是天生的战士,有这一身本领,还抓什么蛇啊?直接和别人抢资源去啊?非洲大草原上最重要的资源就是水源,只要有充足的水源,甚至直接在尼罗河岸边争夺一块生存地,他们的部落如何不能发展起来?只要给他们一百年的发展时间,或许和黑曼巴部落会成为一个帝国的名字也不一定。
可是他们在干嘛?
有这么好的本领,居然抓蛇玩儿?
简直就是不知所谓啊。
活该你们在草原上受苦啊。
其实也是本因之所以离开部落的原因之一,他也曾经向酋长建议过,希望改变部落的发展模式,就算是当雇佣兵也比抓蛇更好吧。但却被安于现状的部落酋长和长老们拒绝并且呵斥了一顿,让他在同伴面前丢尽了脸面,他也因此毅然而然的离开了部落,并且迅速的闯出了一些名堂,如果当初他没遇马失前蹄被擒,而是一直在埃及总督手下发展,或许用不了十年,他就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将军,骑着威武的骏马,带着精悍的手下回到家乡,用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是正确的。
可惜,他终究是成为了奴隶,并且落到了李贞的手中,一干就是二十年,这辈子也不知道有没有回去的可能了。